出处: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06 10:16:00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政策方针,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云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曲靖市林业局转发关于开展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林业局于2011年6月正式启动,并委托云南省林业生态工程规划院作为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支撑单位,负责规划文本的编制和制图工作。
2011年12月县人民政府在县林业局主持召开《会泽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县级评审会,同意审查通过该《规划》。2012年2月会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曲靖市林业局和省政府组织的“三规合一”审查,同年10月完成林地落界制图工作。 2013年4月7日《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曲靖市各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的批复》审查同意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成果。2013年7月26日县人民政府以会政复〔2013〕54号文件批复《会泽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批准正式实施。
会泽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使全县森林保有量确保达到255332公顷,较2009年增加58253公顷;林地保有量达到339004公顷以上,较2009年增加2103公顷以上;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力争达到58.9立方米/公顷,较2009年增加4.6立方米/公顷;重点公益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比率力争分别达到29.88%和18.94%。该规划是会泽今后一个时期,林地保护与利用开发的指导性文件,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依据,是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职责,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该规划的正式实施,对全县林地保护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了林地保护利用和开发有据可依,有章可行。对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面推进“森林会泽、美丽会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